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🔎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🧖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🏊)称《若干措(🛃)施》)对(🗄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🔭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🍖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🚠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🌯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🏖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😶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🆙)研发(😤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⛅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🐪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🍰)发提供(📃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👟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📢)管部门受理的(🌩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📉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📅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♈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🚸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🤝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🍏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🐀)务落地实(🈹)施并完善多部门(📚)联动的支持(🤾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⛵)医保中(🤯)心副主任王国(🏦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✒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🍞)医(⬛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🌫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🍶)保创新(🚨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✋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☝)只(🤥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🥉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🕺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🔽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♍)殊情况(🦄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🕦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😔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🕤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📳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📶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🕟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🏢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🆗)商保创新(❎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💌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🥂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🎤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💵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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