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📁)医保局、(🚚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🎴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🎚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🕐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🌍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🦈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🍕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🌪)方向、(🆗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🔘) 在资金(⏲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🆑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👄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🔱)另外(📔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⭕)监管部门受理的(🍻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😶)导。医保(🍣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💑)、支付范围(🕛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🍆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⏮)大专项,聚(🛸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🐲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Ⓜ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🔣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👏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🌲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⚽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🥢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✨)。 此外,不得(🚊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🐰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😯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😔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🗄)措施》提出,定(😀)期(📔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💽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🤡)程序将符(💸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🏹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🧛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👸)”(以下称(🍍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🖤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👎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🎮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🎟)报纳入医保药(🤜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📠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🔮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♏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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