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🕧)措(🐔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🌉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🚱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🛏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🔴)研发需求的(🕊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🍋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🥔)通过创新(🌽)药投资基金等多(🕛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😭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🚋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🏳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👩)及的主(👐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🚏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📌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🚯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🦊)施并完善多(👰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🌤)保目(🈴)录,创新药(🌎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👂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🤕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😄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🗽)目录(🛎)更(🌃)新公布后3个月(📩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🐆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🤫)益。 此外,不(🎎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🛳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🤢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⛴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🥫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🍼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🥫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🧤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🤝)获益显(🔩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🔴)药。 在发布(🖌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🧖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😶)值创新药提供(🔺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🔭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🔈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🔲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⬆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🚟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🎻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🍬)位可能不一样(💃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⛰)这里,所(💢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👐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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