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🕴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📺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🚔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🦅)一一给出(🎐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🚼)条(🥘)便提出“支持医(🕦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🚛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🚣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🚏)需求的数据(🐬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🍝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♊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🌌),为创新药(🍨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⛪)创(🚢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🕒)部门给予点对(🛶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📢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🐑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👑)动创(💈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🐚),推(🐏)动药物研(🍦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🔊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😅)要(💾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🦊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🎱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😜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🏷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🤳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🚣)一通用名药品只(🛍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🏓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❣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✒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👣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🔎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💂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〰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👤)药。 (🔚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🧓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🈸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👛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📳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🖐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💸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🗽)纳入医(🏾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🤦)。” 中(♊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🍌)场获(🈵)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👵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😬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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