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🔑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🍲)量发(📶)展的若干(🕳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🔰)件(🎆)都一一(✏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🎛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🔌)的(🍮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🛷)求的数据产(㊗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🙈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🎑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💹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🏸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🆚)保险扩(🍬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🎃)药投(🛥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🐒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🌋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🔣),文件专(🏳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🤯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🔙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♌)多部门联(🕰)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🏖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🛩)。国家医保局医(♌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⬜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🏒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🛌)召开药事会,根(🔓)据(🐿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🍴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🏖)品两(🛡)规”限制(即同(👳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🌆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🔟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🤣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😦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🦂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📃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🎚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🥓)是(🙏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😁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🌬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🚠)现商(🤣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💭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🕚)保创新药目(😤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🚬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🔺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🌾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🐉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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