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🆑)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📧)业界关(🧑)心的创新药企发(💊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⚽)措(🆓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🚙)需求等数据归(🏙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🏐)等合理确定研(🔟)发方(🙀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🚫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🛂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🥀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🌏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⛑)予点对(🆘)点政策指(🌷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🐠)药、(🙀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✏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⏮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🤦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🔵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🐑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〰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❕)益。 此外,不(🚱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📰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😤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💇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🏸)的创新药(🥫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🌲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❎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🏥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👢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🤦)家医保局医(📣)药服务(⚡)管理司司长黄心(🕊)宇表示,“商保(🌤)创(📞)新药目录是健(📯)全多层(🖕)次用药保障(🍹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👧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🚸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🚶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🌼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🎖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⏪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🉐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⛹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😹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🛡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🆓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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