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🎳)高质量发展(📜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👁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🍭)一(🥉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👊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📸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🎣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✈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❌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✈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😷)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😂)康保险扩(🛎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😣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🎵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🎂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📀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🎋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👠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📱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🤣)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🖋)使进了(🏕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⚓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🕐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🖌)绿(🧛)色(🎑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🛒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⛴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💪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🏗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🔈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🤖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🚔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👷)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🈹)下称商(😣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🎚)纳入创新程度(👹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🐤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📫)医保局医药服(🍮)务(🏫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🥦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🐽)保(💛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💐)医保(🚴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🐽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🛍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🏈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🔚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🕡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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