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🤷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🏯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🧝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🍪)创新药企发展(🕋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♑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😋) 在资(🐤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🎷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🔍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🎭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😦)创新(🔈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📚)部(💽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👇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🍘)完善(👜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🎥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🅾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🌍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🍨)会,根(🍭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😤)疗机构用药目(〰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🍞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👵)药品(😚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🏿)临时(🛎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🆔)径(〽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🆘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⛄)业健康保险创新(🎬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📵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😑)现(💛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🔎)长黄心宇(🍣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➖)医保保障(🤮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📕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♿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🎬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🏙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😔)药目(🎥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🍪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🐗)为不同的产(🍢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🧑)是市场(🧙)行为,市场的(🙉)边界在这里,所(🔱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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