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🚲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🌒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🐍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💙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🚠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🔛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🚅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📦)研(🎀)发方向(🧘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🈳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🌅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⛺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🛡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🦑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🏂)点对点政策指导(🥃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🏑)主规(🛌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📸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👁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➿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🍦)。国家医保(💇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🧑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🕎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🏥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🕟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🐫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💂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⌛)有(😥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🧘)持“保基本(🗺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🎇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🧜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🥪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💪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🆒)示,“商(📼)保创新药目(🎋)录是健全多层次(🔴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🧙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🥠)新支付(🍹)渠道(👨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🗝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🤶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👽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📧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💇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🍛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🚍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😿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👫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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