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🧢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🍥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🌴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🌼)到,对于(🔘)业界关心的(👎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🦊)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🥓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😯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🔑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🐝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🛏)新(🦕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🐽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🆕)大创新(⛸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📄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🧔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🎠)的(⏹)主规(🔹)格、参照药、(⛔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✉)大传染病、高(👾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💿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🔇)善多部门联动(🏿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🦋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😎)》提出,鼓(🛏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🎙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🍶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🍸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🤬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📮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🎖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📭)程(📎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🌙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👿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〰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🎩)价值大(💁)、(🍵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🌻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👒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🗑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🔷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🕤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🐌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🥒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🍦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🏐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🆑)中新健康记者(🍠)还在发布(😴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🦗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🦉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🛏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🦋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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