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🏍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🈶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👎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🦈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🎮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🧀)“支持医保数(🏔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📉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🥖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🚔)构等合理确(🍣)定研发(💦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📺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🧛)通过(🏝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🎿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🍒)对(🎶)点政策指(🤝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💰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🛺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🚖)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👤)传(🏷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😴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🎈)心(📻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♌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🛅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👅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🎡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🆚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🛏)(即同一(🕤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👘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🏖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👙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🏆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👼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👡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🙇)医保保障(🔶)边界(🐲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🤬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😁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📙)保目录同(⛰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💫)以自主申(🎏)报纳入医保(🚦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🏫)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🐰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🛍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✒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🐲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🛶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😵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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