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🚝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♏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😇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🤡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🎱)研发(🌖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🗡)药企业(🎆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💠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🙍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👈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📌)基金等多种(🌊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♈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🤱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💅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〽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🧕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📈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🍢)研发方面,文件(🖲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💰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🌰)病等重点领域(🤝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🎁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⬇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🚔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📳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💚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🔵)机(😪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🍧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🤹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😑) 《若(🦅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🧣)目录。在(🛴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💷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🛹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🔛)医保支付范(🕢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🎋)另外,此次(🎪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🍣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🚕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👏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👳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🍌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🍀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♋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🈚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🥇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🥨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🎂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📦)医保局相关负责(✳)人表示,“因为(🅾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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