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⛔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📁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🔺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🍼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🏌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😑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🦎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🔱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🎲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⛱)业健康(🥩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👰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🎲),文件(🗓)提出,上市(💓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🤽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🌯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👲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🛂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📧)见(🎟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⌛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🕓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🔞),鼓励(🤞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📥)药事会(😁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📷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🚪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🌠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📓)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🏽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🧦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🌃)录。应(🍯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🥌),可商有关(🔲)部门研(🏇)究临时纳入(🦍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🧞)“商(🍩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💕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🌫)药。 在发布会(🏞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🎅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🦀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👂)黄心宇(👅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🥟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🕛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🌔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🤞) (🎳)中(🤸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👿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🎟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🤱)人表示(🛫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🥢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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