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🍎) (😩)7月1日,国家(🏹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🎲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🤫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🍮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💣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💘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🛋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🎲)资基(🐸)金等多种方(🚆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🐡)定的长期(⛑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🍊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👐)对点(🌴)政策指(😯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💅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🚑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🕰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👮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👚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🆚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💍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🤹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➖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💢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🔂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🐐)配(📩)备或(➖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😀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🐎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👜)受“一品(🐐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🐘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🌚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📣)目录(🌫)。应对重(🐭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☝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🍋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👔)。 另外,此(🔽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🦏)保创新药(🎍)目录)。重(🥊)点(🥇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🔶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🍋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🛠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😠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🥐)出(😬)基本医保承(🌳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🛂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🤸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🤵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🐡)创新药目录中的(🍕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🍍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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