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👺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📊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🤕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🧡)业界关心的创新(👁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⬇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💿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🚪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🎆)信息(👆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🔖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🧑)研(🚤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🏵)品(🦁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⏯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🆙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🚕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💹)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🌻)育支(🌇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🐿),上市申请(📅)获得国家(💌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😦)格、参照药、(⭕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🚰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🔨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🌨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🔭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🍂)实施并完善(📄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🛢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🤣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👰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🤹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🔌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🕞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📔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😔)备使用。医(🖋)保目录内谈(🔸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🤺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🔹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🦍)径。 另外,此次(🤭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🙅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🥗)入创新程(🌗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🔙)围的(🏉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🚍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💰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🏓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🧒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🚴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⛺)自主申报纳入(🍠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🎡)。” 中新健(🕛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🕦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🔃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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