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✔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😪)康委印发的(😟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🚇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🛫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🌬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⏪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🐫)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🎷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🤢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🔷)。 在资金方面(🥌),文件(🎒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🕺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🎽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🔁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👩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🥑)绕药(🚟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🥂)照药、支付范围(🍝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📘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🤫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🙊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🔖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😛)新药也(🔬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🌪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❇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🍺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🙎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🛤)程序将符(🚌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🍝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🎻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😽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🗒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😡))。重点纳(🕜)入创(🦀)新程度(🗺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🚃)范围的创新药(🌒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🕝)医保(🛄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🏜)司(🛏)长黄心宇(🍪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🌫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🥋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㊗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🤙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😚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🥄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🙉),市(😤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📱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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