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🏧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✂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🚿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📣)”“支付(🏣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👴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👥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💯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🐻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🛢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🌷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🙊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😅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🏏)的长期投资,培(😠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💻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🔋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🐦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😃)传染病(💪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🤣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🐺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🤚)要(🐑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🌔)新(📷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🌻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💋)疗需求(🤞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🌕)构用(🔩)药目录数量、(🍡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🤷)保创新药目录内(🌂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🕙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👑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🚔)另外(🔆)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🌲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🍆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💵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🐩)保局(🚶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🍄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😭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🍿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🌲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🍞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💩),“国家(🛂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😊)申报(🐘)纳入(😇)医(🥧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💗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👠)医保局相(🐚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📕)可能不一样,这是(➗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🚭),而(🚹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