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🛠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🈁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🏕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🦆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🦁)研发方向、布(🐑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😖)稳定的长期(👺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🧔)政策(📔)指导。医保部(🌮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👶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⛷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🉐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💕)完善多部(🐯)门(📭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🛂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🎊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📘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〰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👃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🚦),鼓励(〰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🍠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😼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🖍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🕴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🐆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♟)措施(🧟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🔬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🎨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😖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👽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🥟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⛸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🏳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🈹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⌛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🚋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📧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🚩)道(🎸)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🙊)步表示,“国(🔭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🥟)新健康(🕡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🥁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📆)中的药(💀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🌺)设计的时(🤠)候定位可(🏼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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