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🚡) 7月1日,国家(🖱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🈷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🚞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⛴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👟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🔮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🥐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🍡)据产品,支(⛷)持医药企(🍚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🎼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💎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🍾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✍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🐥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⬜)药、支付范围等(📂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📈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📯)染病(🏠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💤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🈺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🦑)医保局(👺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🍕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🌹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🚼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🍉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🛎)用。医保目(⏲)录内谈判(🈸)药品和商保创新(🧡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😑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💻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🧖)大公共(🥢)卫生事(💛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🎙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🛥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🌀)用药保障体系(🧐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🦎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🥙)的高(🌞)价值创新(💓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🔆) 黄心(🤓)宇进一(😵)步表示,“国(🍿)家医保局(💋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🏺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🍎)在(📳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😮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👆)计的时(🥓)候定位可能(🙁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📀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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