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🏉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🔉)”“进院(🖌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🍁)于(💃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📑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📶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🍔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🏞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🆕)出(🚨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🕰)扩大创新药投资(🀄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🦌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🦇)持创新药的耐(🚲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🛵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🎆)。医保部门与企(🥁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🛤)涉及的主(🌟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🦋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🕠)研(🈂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👘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🏽)前,即使进了医(🍛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📜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🛬)策解读发布会(🏁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➡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🚿)要(🥨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🤧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💭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😋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🍜)目录内(🏵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🌁)调整优化基本医(⛔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😳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🏬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✝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🦒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🎆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🍒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🍵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🐔)保创新(💫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🍳)以自主(🙃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🧑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🚹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🛍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🌘)的产品(🌶)设计(🎞)的时候定(🆒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⛪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🎢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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