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✡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🙊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🖍)业界关心的创(📆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🔞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📯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🖋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🌶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🚣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⛏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🌹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👋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🆙)得(🦋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💮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🦋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🔎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😅)织实(🦈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🐣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⚫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🌇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🚓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🅱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🍚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🍉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🎖)布后3个(🕯)月内(🦎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💄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⛰)外(🎺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🐪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🏄)为由(😒)影(🍉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👺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💗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😇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🔢)的(🕝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🌓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🐞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📗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🚎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💍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🗡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🍭)将明(🆎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🚹)超出基(🔢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🐥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🏅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😈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🍓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🔑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👣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💎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