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🚋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🥜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🎏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🦀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🎺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👶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🍝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💷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🍉)创新药研发(👎)需求的(🔉)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🎂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🏩)医疗(🎍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🏴)布(⛳)局研发管线,提(😔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🎱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💳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🔕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🌠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🗿)创新(🐹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🦃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🖌)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📌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👹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💓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🛒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🛍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🥠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🌲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㊗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🏜)大(🎂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📯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🚀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📡)药品目(🥟)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🚮)创(🏀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🔇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🚋) 在发布(🐋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🔢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🤺),“国家(⏰)医保局计划实(🍒)现商保创(🚞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🚸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😎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🔚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🍱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🍵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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