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🌪)生健康委印发(👘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🆎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🌋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📈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🤧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🈸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🚌)康(🌷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🎽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🧚)研发提供稳定的(🎭)长(🚕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🎤)心资本(🕜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😠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⛏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➖)慢性病、儿童用(🔕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🌴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🈂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💙)持机制。 此(🈯)前,即使(👾)进了医(⚾)保目录(🐉),创(⌛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🐗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🗣)栋1日在政(📛)策解(🛩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🏸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👈)点医疗机构于药(🐊)品(🖲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🌪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🚾)等为由影(🚣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📗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♏)名药品(🔦)只能(🧑)有(🐐)两(📕)个规(👙)格的限制)。 (😑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🦖)纳(⛳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♿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😅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🤩)创新药。 在发布(⛸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🎃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🤳)将明确(🔞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❎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🔉)医保药品目录(🌻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🚘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🤯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🛬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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