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📐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🤲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⛪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😥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⛄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🚒)医保数据用于(🏼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👱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🏬)创新药研发需求(📒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➗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⚾)定研发方向(❌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🎬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🌑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🗳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⛅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🚮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🏫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🏺)门(🛑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😰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🦏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🥩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🌖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📿)录更新(🚕)公布后(🚴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🎂)色(📦)通道(🏨),保障临床诊疗(🏙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💬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😵)配备使(🥁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🏗)目录内(🐃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✒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🐭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🐙)医(🌳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🗳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🧘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🕡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🍀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😜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🎢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🆖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🌹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🤠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🎼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💿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🤺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🤛),企业可以自(🧛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🔠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🙅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🥫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👺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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