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🔓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❗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📱)措施》(以下(🤩)简(😝)称《若(🥊)干(🔚)措施》)对外(🕷)发布。中(⬅)新健康注(📗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🍞)出解决措施。 (😱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🃏)便(💽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🧑)据归集和分析(🥕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🦗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👆)新(🧠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🍲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🦂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👢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✨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🐻)部门给(🖥)予点(🆒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🐇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🌻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💆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⭐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🤛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🌉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☔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♓)品配备或设(🥛)立临时采(🔴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🦊)求和患者合理(🔒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🏭)“一品两(🔧)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🏥)通用(🚜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🗿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🐄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🔵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👆)录(🥕)”(以下称(💡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🤧)高(😷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🕴)目录是(🌴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🌛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🏖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❣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🏵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💉)价(😛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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