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🥩)7月(🔖)1日,国(🌺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🕯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🙍)“支持医保数(🌚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🗂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🐄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💤)定研发方向(🧟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🕴)升创新效率。 (🎃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🖕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🌟)种方式(💏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🎻)稳定的(🚿)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🤫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💼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🌻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⏺)导(🍧)。医保部(💇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🙃)准入涉及的(Ⓜ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📱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🔌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💶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🐺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🧟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🔦)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🥀)解读(🐬)发(🎤)布会上(🐟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🔴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👂)、药占(📐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🌊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🔼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🕜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🕑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🔥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🚌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🍤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🎄)创新程度高(🐉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🌃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🌽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🐶)提供新支付渠道(💖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🗒)报纳入(🔻)医保药(📮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🔤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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