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🔪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📤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🔤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🗞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🚟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🎯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🐴)业、(🕵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🦁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⛵)险扩(🏖)大创(💎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😏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🥘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💶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🔰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🛴)与企业可围(🦏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🔝)筹推动创(⛱)新药研发(⚫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🍯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🗳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♊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🔠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🌍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🙇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🤶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🤬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🈷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🧓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🦒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🍔)不受“一品两(🖼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🚏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🧤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➗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🃏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🌤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🌉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🌎)提出设立(🙊)“商业健康保(♊)险(🦆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🔗)点(💷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🛫)服(🛳)务(🎋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🌆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🗼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🕣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🏽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🕡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🍳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🎂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😬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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