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🚿)的(🎚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👥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🥕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🍯)件(😇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🔬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🥪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👚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🍥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📼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😝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⏯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Ⓜ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🎉)物研发相关(🍢)任务落(🏜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🎶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🚳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⚾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🔈)强调,首要(🛑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💕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💔)施》提出(🍠),鼓(🧚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🤣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🔖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🎒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⚡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🍐)和商保创新药(🥓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⛪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🗣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👈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⛄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🐃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👱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🛐)保(🦁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☝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🔽)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💛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🏽)现(🧠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🏐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💦)相关负责人表示(🐿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🌐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🍈)场(🤓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🔽)的是推(🏐)荐,而且(🙉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