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🏺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🛑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🎳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🚮)一给出解决措施(⛹)。 (🔥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🥒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🔄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🧢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🚰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🚔)创新药研发(➡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😇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🧐)等多(👸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🚅)请获得国家(🥤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🐏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😚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🥫)保部门与企业(✈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🤝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🌯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♐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🏅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🗣) 此前(🔖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👒),创新药也常卡(🌊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💢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🐗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😺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♈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🕖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🥋)此外(💝),不得以医(👗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🤝)可不(🖥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🦎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✋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🍳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👻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⛓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🐗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🧛)入创新程(🔴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🈷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🧞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🤵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🚾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🗃)申报、同(🈯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🤓)不是“强制(🗾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🐕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💸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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