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📇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🛠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🚯)出(🕖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👺)保信息平(🎍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🤳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😫)药企业、科研(📯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🌾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🌡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🕷)险扩(🦉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🏌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🕚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🐖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🤒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🏸)动创新药研发(🎑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🧖)重大传染(🥏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🌋)重点领域,推(😞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📼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💥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📅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🖱)疗机(🚈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🥣)月内召开药事(😻)会(🎊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🧝)时采购绿(🐂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🥔)疗需求(🚈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🔄)此外,不(🕟)得以医疗机(🛂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🗜)为由影(🉐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🙅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🏳)符(🚵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🔻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🛁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📄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♋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📺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🅾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🌇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🍌)本医保保(🔢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🧟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🐠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🏟)保,并不是“强(🚿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😈)产(🍄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👰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🍇)也是协(🐝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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