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🕑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⏸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🥝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🍆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🔅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🙁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🍃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🔃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🏂)求的数据产品(🌶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🥅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🅱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🌨)康保险(🖥)扩大创(🔒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🍜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📋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⤵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💙)政策(💝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🏕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🏢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👢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💲)研发相关任务落(🛬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🍼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🔀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⛓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🚯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👍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🚷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🍀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👢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💗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⛳)。医保目录(🍽)内谈判药品和(💚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🍡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👀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🥉)制)。 (🐇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👘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🐮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🎣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🍒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😎) 另外,此次文(🖥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🐴)提出设(🛤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🈲)价值大、患(🎪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⌚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✂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🏽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♍)边界,为(💮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💮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☝)时申报两者(🍉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🍁)会现(🤠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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