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🐩)创(🍭)新药高(🌹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⛸)措施》)对(🎌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➡)药企发展困境(🍯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🏫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🗿)保数据用于(🐅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🤱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😄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🐟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🛥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🚣)、布局研发管(🎲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✊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🍦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🐋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📷)动创新药研发方(⛲)面,文件专门(🏁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😖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🧐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⭐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🦂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🦐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🛤)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😢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❇)需求(🚦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🤝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🦏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🎩)持“保基(😊)本(🌙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🐬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🔛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🍕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💢)点纳入创新程(🏹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🌙)药目录(📉)是健(🚼)全多(🐕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🙂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🧀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⏱)创新药目录与医(🎁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🐼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💈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💿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💿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😞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🌝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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