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🕯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♉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🐕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🔲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🎽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☝)医保数(📭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➕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⛷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🥨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😝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🚃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🌭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💺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🎂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🕹)国家药品监管(🎩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💜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🍩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🐁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🐉)发(🔞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✔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💎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🕰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👫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🍈)策解读(🍆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😽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😴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🎣)用药权益。 此(🏹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👱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✅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🍓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🧜)品目录。在坚持(🚡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🥈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🈶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🎦)情况必需的(😂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🐑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📹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👋)康保险(🚠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📍)医保(🧣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🔠) 在(📉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📜)心宇表示(🕤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🙄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🔙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⬇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🥤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🍘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😪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🌥),这是市场行为(😱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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