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🚙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📯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🤙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🚑)保数据用于(🌀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🤳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🏨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🛸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🏑)面,文(🚂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⏳)保险扩(😿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⛽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🚎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⭕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👭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😴)国(🌗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🦓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⏱)国栋1日在政(🕛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🉑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📉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🌆)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🤴)外,不得以医(🌨)疗机构用药(🐪)目录数量(🔺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♋)新(🏔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🚃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🎩)干措施》提(✒)出,定期调(🤤)整优化基本医(🌏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😥),按程序将符合(🗽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🦁)立(🧒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🎧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🚀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🧥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🍴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👮)创新药提(📂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🔇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🍅)药目录与医保(💅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⛔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🌡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🙋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⛹)在发(🤺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🤱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🌩)是推荐,而且(🕗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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