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🍛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🔑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🦀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📺),文件提(🐽)到要依托全(🤪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🌄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➡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🍔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🦔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🐈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💡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👺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🤨)准(🍾)入涉及的主(⤵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🍒)付范围(🔎)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🧜)统(😤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🔳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👇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🌌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🧗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🌿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🌾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📊)是推动创新(🚌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🌻)更新公布后(🤡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🙄)品配备(🛥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⏭)以医疗(👘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👺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🐎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🦑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📈)一大亮点(💄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🌉)保(🔠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🍢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🍱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📚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🤭)基本医保承(🤘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😿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🏆)心宇进(🏄)一步表示,“国(🕌)家医保局计(🍭)划实现(🥗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🌡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🉑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🧀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🏨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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