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📣)量发(⬇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🌿)施》)对(🤟)外发布。中(💅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👽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🎽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👿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😸)配创(🤥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🔄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🐘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🦐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🗞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💥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📳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💂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🍯)照药、(🎨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🛀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🈴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🚣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⚽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👋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🎿)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🥟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🐽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🎰)目录(🏵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💴)开(Ⓜ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😲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🧢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😔)个规格(👁)的限制)。 《若(🙋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💽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📴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🥅)管(🛐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🗞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🏾)受力的高价值(🌯)创新药提供新(💝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🌺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🕳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🌹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💷)健康记(🦇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🦄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🕛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🔩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🧒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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