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🦋)《支持(✍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😃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📘)全国统一(📞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🍮)的数据(😰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🍵)疗(🈁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🦗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💊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🍳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📎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👫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🐹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🛏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🐣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🚆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🍖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🌆)心副主(🚐)任王国栋1日在(💒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🖐)是推动创新药(🚎)积极(🍕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🚹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📴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🕯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📦)和商保创新药(🚫)目录内药品可(🛅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🍌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🎓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🧤),按程序将(🎐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🌩)共卫生事件等(🌋)特殊情(📫)况必需的创新(⬅)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🔊)研究临时纳入医(⏬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😒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🧚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🍻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🌨)将明(🕘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🍳)的高价(🎞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🛰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📹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🏟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🐲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🔰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🎏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🎐)药目录中(🚥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🔰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🤺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🗳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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