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⏩)持(💐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🍸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🐡)出(🗑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⏱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🦎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📒)临床用(💝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🏿)研发需求的数(🐧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😱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🚴)研发管线,提升(🎳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🏳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🥀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👨)策指导。医(⚾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🎸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👂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🍥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👂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🌐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📫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👧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🏠)1日(🥜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🏂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🖍)。 (⬜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👏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💔)立(😉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🚡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😑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🌑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🍸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⚓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🍱)径。 另外,此次(🙄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🌭)新药品目(🉑)录”(以下称商(🐭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👥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💏)长黄(🥚)心宇表(🐑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😁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⛅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🌜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🆚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💊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🚁)保目录同时申(🌛)报、(🌮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💈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🌕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👉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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