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🥓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🙃)措施》)对外发(🙆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🧗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🦄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🔲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🕑)归集和(🦔)分析(🎉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🍧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🆎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🍸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👗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🥣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🍇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⏸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⛰)录准入涉(🖤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⛽)、支付(🚡)范围等开展交流(🧗)。 在统筹(♑)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🚢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🌑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🎉)落地实(🥈)施并完善多(🛴)部门联(🎦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🍋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⛵)保局(🍋)医保(⛏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🎆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📤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⬜)录更新公(🗄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🤹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🧡)权益。 此外(🐑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🖌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🔛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🏒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🎺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🌉)高、(🍼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🎰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😵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🚪)商保(👼)创新药目(🦌)录与医保目录同(🙀)时申报(🎀)、(📛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👏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🐭)获悉,商(🛀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👀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💕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🐮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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