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🐀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🧒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📡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💰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🎉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♌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😓)家药品监(⛄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🤸)予点对(🌫)点政策指(😉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🍡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🧑)的主(🌠)规(🛺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❗)国家(🍙)科技(🎓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🌕)相(🍚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⏸)心副主(👈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🎅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🌊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㊙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🚇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🤛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😽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🌿)备使用。医(👕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🔈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🍌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💢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🚸)药,可商有关(📿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💛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🔁)件中的一大亮(🍑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🏁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😧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🦊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🍶)目(🙇)录是(🐖)健(🔶)全(🍚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📭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🧐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👑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🖍)进一步表(🎱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Ⓜ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💑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🌂)获悉(🧥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🍻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🌯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😗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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