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🐡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🚇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📺)健康注意到,对(🤟)于业界(🏗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👱)院难”“支(🤑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🌘)医保信息平(😼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🧟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🌳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👅)件(🚉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🆗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⛳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🏣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🎪)申请医保部门给(🏸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🐕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👻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✈)焦重大传染病(🚫)、高发重大(🧦)慢性病、儿童用(🌍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♟),推动药(📏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💉)支(😁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🗝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🛤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🙌)目录更新公布(🐉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😦)时调整药(🍮)品配备或设立临(🤛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🤚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✴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🔺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🍹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👕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😼)品目(🚔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🉐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💗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👛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🚃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⛷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🏞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🎴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🐉)药保障(🎡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😵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🛁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🌥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🔹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🦒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🏫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🙄)的(🎪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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