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💷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😴)干措施》(以(👢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🚰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📵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🚩)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🙁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🤲)供稳定的长(⛓)期投资,培育(🔊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🎵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🚻)策指(🌦)导。医保部(🖤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🥤)品目录准(🚒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🚃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🐱)新药物研发国家(🍏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⏪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💗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🏪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🎷)前,即使进了(⬆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🍢)心副主任(💖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⌚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🏘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🔅)权(🍄)益(👒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🙈)使用(🌬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😕)新(😋)药目(📜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🔘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🍺)优化基本医(🛺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🌸)入(📼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🉐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🍡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🍉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🌌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🚲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⏱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🛏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😬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😿)录与医保(🎑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Ⓜ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😠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🕞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📐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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