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😬),国家医保局、(🚁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🎓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💹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🎬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👴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🅿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🐭)分(🚒)析(🌏),开发适(🌑)配创新药(🈂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♋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✅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🦒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🔛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🚣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😟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🚙)参照药、支付(🏢)范围(🍚)等开展交流。 (🔰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🐦)新药物(💋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⏩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🤹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🚳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☕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🤒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✍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🎓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🐿)保定点医疗(🙀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🗿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🔱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🐷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💺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🚎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⛸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🐰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🍑)部门研(💔)究临时纳入(😳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💥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🙎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😵)宇表示,“商(🤬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🦌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🦀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🐫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🌤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🐡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☝)为,市(⭕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🛺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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