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😊)卫生健康(🤨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🚐)措施》)对(🥙)外(🕙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㊗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📿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⛹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🤟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🏪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🛅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💳)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📶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🍽),文件(🤞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🕺),企(🍡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🏀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🦗)涉及的主(🏛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🍃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🍚)药、罕见(🔛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🏄)持机制(😦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🏆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👩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🐔)医保定点(🤲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💆)召开(🌘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🤖)权益。 此外,不(👉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⏳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🌻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💹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💮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💉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🙉)”的(🏄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🎓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💞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🖐)创新药(🏈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📛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🕺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🥀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🌰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🍯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🔈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📆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🎠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📹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🤮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🎖)。” 中新(👝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🛏)价格应(🍈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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