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⏪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🍍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✔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😥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🍦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🌅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⏩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👑)院所、医(Ⓜ)疗(🕘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🚨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😊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🏠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🛵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👤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🔹)流。 在(🕣)统筹推动(😃)创新药研(📄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⏫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😇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🚆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⭐)发布会上强调(😛),首要任务是推(🛏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🖐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🚾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💔)及时调整药品配(⬇)备或设立(🛌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🎇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🕕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😽)新药(🏖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🤲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🧠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🤷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⛪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🔳)殊情况必需的(🏋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👯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🌠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⛄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🐤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⛴)障体系的第一(😬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📫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💚)同时(🧔)申报、同步调(😛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🏓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♊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🕣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💏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🤡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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