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😓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🏕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🏕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👫)”“支付难(🍒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🦋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⏺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🦀)集和分析(🎷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🥁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🥠)医疗(🎏)机构等合理(🏾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🚪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😑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😬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✈)指导。医保(😂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🧠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🔂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🙉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💯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㊗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💳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🥜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🙇)入医疗机构。 (🚨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✳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🌁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🔑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👉)响创新(🈴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🧛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👈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🕔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💭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🍑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🍭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🤤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🔩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✉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🛄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💀)益显著(➖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🌹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🙀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🍕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🧔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💞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🗳)录或(🌖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✌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📜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❣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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