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⛵)质量发展的若(🚓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👾)。中新(🦄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⛴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🐎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🏝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🚽)出,鼓励商业健(📬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🛳)商业健康(🌳)保险(🏼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❗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🖋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🎙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🎟)药、(🚍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🏓)医保(🔴)目录,创新药也(🎗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⏯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📪)创新药(😛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🧤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🤞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🈷)据(🕌)需(⌚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😚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📽)。医(🏾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🎁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🔥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🀄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👣)录。应(🚔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✔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🌊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🛄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🐷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🧓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🏊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🚵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🥎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🍶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♓)边界,为(⛳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🙇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♒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💙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🚗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😙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🔆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🌰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🧤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⚡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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