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🎡)康注意到(🚛),对于(🥛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🥣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🏦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🦁)提出“支持医保(🐟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🍥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🔌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🆑)业健康保险扩(🆙)大创新药(🗯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🐼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♒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🔬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🙃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🗓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🕯)创新药物研(🛀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🏾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⏹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👴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🛐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💔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🤦)极进入医疗(🍌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🧔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😋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🈶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⛸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🆎)录内谈判药品(📀)和商保创新(🛤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👼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💛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🍠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🥌)创新药,可商(😩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💻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🏨)保险创(🖊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🚹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🏖)医药服务管(🦃)理司司长黄心(🐼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🍱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🤾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🔎)目录、商保(🎒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➿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➡)不是(🏫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🧛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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