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🔎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👆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🎑)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🏑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🏓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🐥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💙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🐜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🌳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🔜)确定研(🎅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🎀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🍀)出,鼓励商(🥡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👬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🔻)方式,为创新药(🈚)研(💼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🥓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✔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🍎)医保(😓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😻)研(👲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👗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❕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🛒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🛒)实施并(🔤)完(♉)善多部门联动的(🏐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🎡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♓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🤝)出,鼓励(🎟)医保(🦁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🔼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🆘)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🏗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😕)保目录内(🐳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👌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🕕)条件的创(🏍)新药纳(🍨)入医保目录(🤟)。应(🕳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🎩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📫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🚯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🏁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🖱)理司司(🥞)长(🙎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🚁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🌹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🦄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💱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👏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🏿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😈)时候(🎏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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