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📃)家医保局、国家(📌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👭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📛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🥀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🤒)提出“支持医(🎢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⚓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🐈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🏭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📫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📥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🎖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🔵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🌴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🐲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🤢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✊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🚤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💌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🙅)点领(🥨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📭)落地实施(😺)并(🐇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💟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🚟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🐍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💐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💫)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🏹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🏕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⏹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💂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🚶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🏮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🏜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🤓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🎤)期调整优化基(👖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🏳)新(😋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🐃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🕶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✈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❗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⭕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🕶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📠)主申(🎳)报纳入医(💲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📢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🕣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🌿)不同的产(💬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⛩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💩)界在(🎠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🛠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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